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作者:熊宇杰(安徽师范大学副校长、安徽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行了部署,强调“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长江经济带覆盖沿江十一个省市,横跨我国东中西三大板块,生态类型多样、自然资源丰富、地理环境复杂,生态区位极其关键,是对全球气候变化最为敏感的区域之一,是我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对于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至关重要。
优化生物多样性主战场。生物多样性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是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受气候变化和人类活动影响,生物多样性减少,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保护生物多样性,重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复合生态系统,既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要求,也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重要标志。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加快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当前长江经济带经济发展总体平稳、结构优化,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仍有待进一步缓解。因此,有必要统筹考虑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系统重构两大关键问题,基于重大科学研究平台探索科学方法和应用技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中国北京世界园艺博览会开幕式上指出:“生态治理必须遵循规律,科学规划,因地制宜,统筹兼顾,打造多元共生的生态系统。”在遵循规律方面,生物多样性形成与演化机制、生态系统功能演变机制等重大基础理论方面亟须创新;在科学规划方面,生态系统动态监测评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复合生态系统重构等关键共性技术有待发展。作为一个典型案例,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与高校科研的合作,解决了扬子鳄规模化人工繁育技术等关键问题,修复和重建栖息地400多公顷,野外放归扬子鳄228条,为野生种群的复壮奠定了基础,为国家实施长江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发展战略提供了重要示范。
塑造循环经济主战场。循环经济理念是从资源利用的源头出发,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需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循环经济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必由之路。”从近年来的实践看,循环经济理念不仅适用于城镇的工业产品需求,在乡村振兴方面也能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长江经济带具有充足的水资源,可以利用这一优势和特点,繁育濒临绝迹的贝类物种,建设淡水贝类养殖基地。淡水贝类具备极强的水质净化能力,可以将长江经济带沿线生活污水进行资源化利用,真正实现“肥水不流外人田”。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施全面节约战略,推进各类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循环经济理念的实践运用,协同工业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工作布局,将有助于全面建立资源高效利用制度,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作出贡献。
重构生态系统主战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是一场广泛而深刻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立足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坚持先立后破,有计划分步骤实施碳达峰行动。对于长江经济带来说,在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过程中,要实现碳排放与大气污染物、废水固废的协同治理。实现“双碳”目标与生态治理之间需要进一步协同,通过培育和利用森林、湿地和土壤的固碳能力,做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在选择生态系统修复的实践路径时,需要兼顾不同地区之间发展水平的差异。即使同在长江经济带,不同地区在产业结构、经济发展、技术进步、资源禀赋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可以合理利用区域间的资源禀赋差异、产业链互补、技术比较优势、生态环境差异等条件,激活生态治理的协同效应,助力进一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
打造生态产品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把生态保护好,把生态优势发挥出来,才能实现高质量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关键路径,需要积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综合发展优势。为实现“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获得合理回报”,需要发展“绿水青山”的内生性产业,如生态农业、特色旅游等。这些内生于“绿水青山”的产业培育需要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地方特色优势资源和发展条件,科学合理选择、规划和运营。例如,长江经济带水资源丰富,其生态治理试点乡村通过水体治理,恢复了沟塘、河湖、湿地等各类水体的自然连通,构建了各种类型的乡村水系循环系统。在此基础上,乡村发展相关水产业,同时打造水产品加工产业和旅游产业,实现了乡村宜居、产业发展和农民致富良性循环。此外,还要积极发展“绿水青山”派生、延伸和配套的外生性产业,构筑具有经济价值、生态价值和社会价值的生态经济体系。
建设生态文化主战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倡导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让生态环保思想成为社会生活中的主流文化。”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倡导绿色消费,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为加快构建以生态价值观念为准则的生态文化体系,需要从全民宣传教育、法治建设、文化传承与创新等方面进行综合推进。其中,加强生态文化传承与创新发展和推进生态文化产业发展可以有机结合起来,共同推进。长江经济带具有源远流长的长江文化,既有上游巴蜀文化、中游荆楚文化、下游吴越文化等地域特色,又有长江三峡、江西庐山、杭州西湖等山川秀色。可以通过调查研究,建立长江经济带生态文化数据库,深度挖掘其生态文化资源。此外,可以打造长江诗路文化走廊,以数字化技术为支撑手段,以文旅融合为方向,将长江文化旅游发展成为世界一流的旅游目的地,为“美丽中国”和生态文化建设提供示范。
生态文明建设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其中生态文化体系是精神灵魂,生态经济体系是物质基础,生态目标责任体系是“指挥棒”,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体系保障,生态安全体系是自然底线。近年来各地的实践表明,立足于地方区域生态特点,形成政府—高校—企业的合作联动机制,打造从科研到智库再到应用的全链条平台,有助于统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系,推动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而立足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主战场”建设,打好生物多样性保卫战和生态经济、生态系统、生态产品、生态文化攻坚战,必将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辉煌篇章。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0日 06版)
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解读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
□ 本报记者 赵晨熙
野生动物是地球上所有生命和自然生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的生存状况同人类可持续发展息息相关。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于1988年制定,2004年、2009年和2018年三次修正,2016年进行了修订。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加强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拯救繁育工作、维护生物多样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此次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加强对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坚持保护优先、规范利用、严格监管的原则,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和管理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做好与生物安全法、动物防疫法、畜牧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秉持生态文明理念,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岳仲明重点从五个方面介绍了主要修改内容。
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了对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保护,明确依法将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划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进行严格保护。将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纳入应急救助范围,加强野生动物收容救护能力建设,建立收容救护场所,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救护工具、设备和药品。
随着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野生动物种群得到有效恢复,一些地方野猪等野生动物泛滥成灾,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和农牧生产。对此,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细化了野生动物种群调控措施,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根据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调查、监测和评估情况,对种群数量明显超过环境容量的物种,可以采取迁地保护、猎捕等种群调控措施,对种群调控猎捕的野生动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综合利用;明确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建设隔离防护设施、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预防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同时,明确将中央财政对致害防控的补助范围由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扩大到其他致害严重的陆生野生动物。此外,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而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外来物种入侵,破坏生态平衡,为加强外来物种防控,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从境外引进的野生动物物种不得违法放生、丢弃,确需将其放生至野外环境的,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现来自境外的野生动物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等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同时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要求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加强对放生野生动物活动的规范、引导。
2020年2月2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为做好与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定的衔接,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同时加大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管理制度作了规定,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将这一制度扩展到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有关野外种群保护情况,对不依赖于野外资源、技术成熟稳定、有一定养殖规模的人工种群可以不再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实行与野外种群不同的管理措施,但应当依法实行备案和专用标识管理。这些人工种群的一部分可以依照畜牧法规定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按照家畜家禽管理;另一部分可不作为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适当放开其人工种群及其制品用于满足市场多元化需求,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岳仲明表示,新修订的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要加强法律宣传、解读和引导。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也要加快制定、完善相关配套规定,健全联合执法工作协调机制,依法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实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双赢。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